储蓄国债(电子式)管理办法(201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储蓄国债(电子式)管理,维护投资者和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以下简称承销团成员)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储蓄国债(电子式),是指财政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行,通过承销团成员面向个人销售的、以电子方式记录债权的不可流通人民币国债。
第三条
财政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制订储蓄国债(电子式)相关政策。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2018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2006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单耗管理办法(2007年)
- 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2004年)
- 认证及认证培训、咨询人员管理办法(2004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的决定(2012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罪的决定(1990年)
- 个体工商户条例(2016年)
-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的决定(20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