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制度(2009年)
为了有效预防和有序处置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维护食品市场秩序,保障食品市场消费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国家工商总局《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市场监管应急预案》、《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流通环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制定本制度。
一、 坚持预防为主,有效防范食品安全事故
(一)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认真做好预警和应急处置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
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同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级负责,建立健全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食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管理体制,及时有效地做好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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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2010年)
- 国家能源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1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2019年)
- 关于清理整顿小炼油厂和规范原油成品油流通秩序的意见(1999年)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四十四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2号(2019年)
- 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2018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8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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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利部关于加强蓄滞洪区内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管理的意见(202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