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实施《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相关事项的通知(2023年)
各监管局,机关各部门,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
2023年11月1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了《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本办法》)。为稳妥推进《资本办法》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权重法下损失准备相关要求
(一)
对计入资本净额的损失准备设置2年的过渡期。过渡期内,商业银行应分别计算贷款损失准备和非信贷资产损失准备。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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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扶持家禽业发展的若干意见(2005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船舶吨税暂行办法(2011年)
- 吸毒成瘾认定办法(2016年)
- 公安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将卡芬太尼等四种芬太尼类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的公告(201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1999年)
- 国家工业遗产管理暂行办法(2018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2021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2019年)
- 开放合作,创新发展,明天会更好——李克强在新加坡《联合早报》发表署名文章(2018年)
- 关于进一步加强红十字会工作的意见(200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