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案例库建设运行工作规程(2024年)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为做好人民法院案例库的建设和使用工作,促进法律正确统一适用,深化诉源治理,提升公正与效率,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人民法院案例库是由最高人民法院统一建设的案例资源库。最高人民法院各审判业务部门负责案例收集、编选及审查等工作。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负责统筹人民法院案例库建设、案例审核等工作。
第三条
人民法院案例库收录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和经最高人民法院审核入库的参考案例,供各级人民法院和社会公众查询、使用、学习、研究。
以审判业务领域为标准,入库案例分为刑事、民事、行政、国家赔偿、执行五种类型。根据工作需要,人民法院案例库设置相关特色专栏。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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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二〇二三年春节团拜会上的讲话习近平(2023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2003年)
- 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
- 国务院关于在海南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暂停实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的决定(2018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联合声明(2006年2月)
- 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2005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13年)
- 中央定价目录(2015年)
- 关于修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冻结、查封实施办法》的决定(2011年)
- 关于办理盗窃油气、破坏油气设备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201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