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2023年)
-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202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23年)
-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202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
- 关于修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决定(2010年)
- 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2004年)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2023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决定(2023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决定(2019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决定(2016年)
- 关于修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决定(2010年)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2019年)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2016年)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2013年)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2005年)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2019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决定(2023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决定(2023年)
-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2023年)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202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军事危险货物运输除外。
法律、行政法规对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放射性物品等特定种类危险货物的道路运输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危险货物,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等危险特性,在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和处置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毁或者环境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质和物品。危险货物以列入《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JT/T617)的为准,未列入《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JT/T617)的,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结果为准。
本规定所称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是指使用载货汽车通过道路运输危险货物的作业全过程。
本规定所称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是指满足特定技术条件和要求,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载货汽车(以下简称专用车辆)。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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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2016年)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2013年)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工商行政管理规章的决定(2016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内加尔共和国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决定(2023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应当如何认定保证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后又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问题的批复(200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59号(2006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被告以原告滥用权利为由请求赔偿合理开支问题的批复(2021年)
-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修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部分条款的决定(2011年)
- 国务院关于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意见(200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