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综合治理工作方案(2005年)

证券公司作为证券市场重要的中介机构,十几年来,在探索和改革中成长,对证券市场的培育和发展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也积累了许多矛盾和问题。近年来,随着市场的结构性调整和改革力度加大,证券公司的问题充分暴露,风险集中爆发,证券行业的发展面临困难。证券公司的问题成因十分复杂,既有市场环境因素,又有制度不完善、机制不健全等内在因素。随着基础制度的建立完善和各项监管措施的进一步强化,以及股票市场的理性回归,证券公司逐步分化,行业风险明显释放,从根本上解决证券公司问题的时机和条件已经成熟。为统一认识,明确目标和要求,切实做好证券公司综合治理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 基本思路、原则和目标

(一) 综合治理工作的基本思路是:紧紧抓住宏观经济良性运行和证券市场深化改革的重要机遇,以加强防范、完善制度、形成机制、打击违法违规活动为目标,将风险处置、日常监管和推进行业发展三管齐下,做到防治结合,以防为主,力争在两年内,基本化解现有风险,初步建立新的机制,有效防范新的风险,为证券公司规范、持续、稳定发展奠定基础。
(二) 综合治理工作的基本原则:一是多管齐下,分类处置。化解风险和制度建设同步推进,加强行业监管与鼓励创新发展有机结合,近期工作和长远目标紧密衔接;对高风险公司要及时处置、彻底消除风险隐患,对优质公司要支持其规范发展,对整改有望的公司要采取措施帮助其渡过难关。二是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在做好风险处置工作的同时,加快建立和推进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改革国债回购交易结算和证券自营、资产管理业务制度,建立和完善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制度;严格市场准入,加强对证券公司及其股东和高管人员的持续监管,对违法违规人员坚决予以惩处;切实改进风险预警机制,对各种风险做到早发现、早披露、早处置。三是统筹兼顾,确保稳定。制定和实施证券公司综合治理措施时,既要审慎决策、周密部署,又要注意时机和把握节奏,确保行业、市场和社会稳定。四是依法行政,完善机制。要制订修订有关法律法规,完善证券公司运行与监管的基础制度;要探索证券公司市场化重组机制,提高行业自身化解风险的能力;要通过优胜劣汰、责任追究等手段强化外部约束,并推动证券公司切实建立内部约束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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