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2020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经营者的促销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经营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下简称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经营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提供服务)或者获取竞争优势为目的,通过有奖销售、价格、免费试用等方式开展促销,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经营者的促销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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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融通业务监督管理试行办法(2017年)
- 网络发票管理办法(2013年)
-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7年)
- 关于加强城市总体规划工作的意见(2006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景德镇陶瓷博物馆冠名问题的复函(2001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撤销伊犁地区的批复(2001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廊坊海关的批复(200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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