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江苏省撤销吴县市设立苏州市吴中区相城区的批复(2000年)
江苏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撤销吴县市设立苏州市太湖区吴中区的请示》(苏政发〔2000〕102号)和《关于撤销吴县市设立苏州市吴中区相城区的补充请示》(苏政发〔2000〕13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撤销县级吴县市,设立苏州市吴中区、相城区。
二、
吴中区辖原县级吴县市的长桥、胥口、木渎、横泾、浦庄、渡村、东山、西山、藏书、光福、镇湖、东渚、甪直、车坊、郭巷15个镇。区人民政府驻长桥镇。
三、
相城区辖原县级吴县市的陆慕、蠡口、黄桥、渭塘、太平、湘城、阳澄湖、北桥、黄埭、东桥、望亭、通安12个镇。区人民政府驻陆慕镇。
吴中区和相城区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不增加人员编制,所需经费由你省自行解决。
国务院
二〇〇〇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国务院关于组建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2003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小型航空器商业运输运营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的决定(2017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增补精神卫生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函(200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25号(2015年)
-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2007年)
- 进口废光盘破碎料环境保护管理规定(试行)(2010年)
- 中小学校财务制度(2012年)
- 联合国关于调解所产生的国际和解协议公约(2019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301国道改扩建工程占用扎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湿地的通知(2001年)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的意见(20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