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证监会邮政局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加强物流短板建设促进有效投资和居民消费的若干意见(2016年)
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 证监会
邮政局 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加强物流短板建设
促进有效投资和居民消费的若干意见
发改经贸〔2016〕4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商务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交通厅(委、局)、农业厅(委、局)、财政厅(局)、人民银行分行(营业管理部、中心支行)、证监会各派出机构、邮政管理局、供销合作社: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物流工作,近年来制定实施了一系列规划和政策促进物流业发展,我国物流基础设施条件有了较大改善,物流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的支撑保障作用。但是,我国物流业发展水平总体还不高,发展方式比较粗放,特别是物流基础设施建设仍然比较滞后,现代化仓储、多式联运转运、城乡配送等设施总量不足、布局不合理、衔接配套不够,已成为影响经济运行效率和居民消费升级的突出短板。按照国务院有关部署,结合《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14—2020年)》要求,现就加强物流短板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 总体要求
(一)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遵循“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顺应国民经济提质增效和居民消费升级的需要,加大政策引导支持力度,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大力加强物流短板领域建设,加快健全完善物流基础设施网络,提高物流运行质量和效益,提升物流业整体发展和服务水平。
(二)
基本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发力薄弱环节。针对制约物流整体效率提升的薄弱环节,加大建设投入力度,发挥后发优势,尽快补齐物流短板。
政府资金引导,引领民资投入。加大政府资金投入,有效发挥政府投资的引领示范和杠杆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物流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统筹协调,形成政策合力。统筹投资、金融、财税等支持政策,加强政策协调配合,营造有利于物流领域投资发展的良好环境。
硬件软件并重,综合提质增效。加强物流信息化、标准化建设,积极推广应用先进技术,推动物流与电商、交通、制造业、现代农业等衔接融合,逐步形成智能化、一体化的物流基础设施网络。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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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办法(2023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1992年)
-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清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21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2015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深化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性文件起草小组和专题小组的通知(2004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2018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施行时尚未审结的企业破产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07年)
- 烈士安葬办法(2013年)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听证规则(2015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199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