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剧内容管理规定(2010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电视剧内容管理工作,繁荣电视剧创作,促进电视剧产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从事电视剧内容的制作、发行、播出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电视剧是指:
(一)用于境内电视台播出或者境内外发行的电视剧(含电视动画片),包括国产电视剧(以下简称国产剧)和与境外机构联合制作的电视剧(以下简称合拍剧);
(二)用于境内电视台播出的境外引进电视剧(含电视动画片、电影故事片,以下简称引进剧)。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电视剧审查管理规定(2004年)
- 外商投资矿产勘查企业管理办法(2008年)
- 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201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2018年)
- 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2013年)
- 商务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8年)
- 全国法院毒品案件审判工作会议纪要(202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监管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办法(2005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2013年)
-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2009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为索取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拘禁他人行为如何定罪问题的解释(200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