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网安全风险管控办法(试行)(2014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有效防范电网大面积停电风险,建立以科学防范为导向,流程管理为手段,全过程闭环监管为支撑的全面覆盖、全程管控、高效协同的电网安全风险管控机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电网企业及其电力调度机构、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在电网安全风险管控中负主体责任,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负责电网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 各有关单位应当高度重视电网安全风险管控工作,定期梳理电网安全风险,有针对性地做好风险识别、风险分级、风险监视、风险控制工作,以便及时了解、掌握和化解电网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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