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网安全风险管控办法(2024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有效防范电网大面积停电风险,建立以科学防范为导向,流程管理为手段,全过程闭环监管为支撑的全面覆盖、全程管控、高效协同的电网安全风险管控机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电网企业及其电力调度机构、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和其他并网主体的业主单位在电网安全风险管控中负主体责任,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地方电力管理部门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电网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
各有关单位应当高度重视电网安全风险管控工作,定期梳理电网安全风险,有针对性地做好风险识别、风险定级、风险监视、风险控制、风险治理工作,以便及时了解、掌握和化解电网安全风险。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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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等二部规章的决定(2021年)
- 违反《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行政处罚实施办法(2021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若干意见(2014年)
- 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2019年)
- 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通知(2014年)
- 国务院关于核准《上海合作组织预算编制和执行协定》和《关于修改二〇〇三年五月二十九日签署的〈上海合作组织预算编制和执行协定〉的议定书》的批复(2003年)
- 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监督检查办法(2011年)
- 药品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及监督管理办法(2000年)
-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