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2014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保障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和建设,防治水污染,保护环境,根据《水污染防治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城镇污水处理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污水处理费是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由排水单位和个人缴纳并专项用于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和污泥处理处置的资金。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关于推进和规范国有企业债权转股权工作的意见(2004年)
- 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2016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2013年)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商务部关于废止《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等规章的决定(2020年)
- 关于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2017年)
- 国务院关于《拉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2025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将江西省瑞金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批复(2015年)
- 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2015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未被公安机关正式录用的人员、狱医能否构成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主体问题的批复(2000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期间犯新罪应如何处理的批复(200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