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未被公安机关正式录用的人员、狱医能否构成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主体问题的批复(2000年)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吉高法〔1999〕158号《关于未被正式录用的司法工作人员受委托执行职务的是否符合犯罪主体要件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对于未被公安机关正式录用,受委托履行监管职责的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在押人员脱逃,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依照刑法第四百条第二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不负监管职责的狱医,不构成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的主体。但是受委派承担了监管职责的狱医,由于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在押人员脱逃,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依照刑法第四百条第二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此复。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第十三批)的决定(2019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整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商事案件标准的通知(2015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江苏省调整南京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2002年)
- 人民检察院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建设规范(试行)(2006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
- 外交部发言人2001年4月26日发表谈话(2001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2020年)
- 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的意见(2019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奶业振兴保障乳品质量安全的意见(2018年)
- 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2019年)
- 残疾人服务机构管理办法(201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