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管理办法(202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开展的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加强检验检测机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督促检验检测机构落实主体责任,保证其技术能力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依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能力验证,是指市场监管部门采取实验室间比对等方式,按照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预先制定的考核规则,对检验检测机构技术能力是否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实施的技术管理手段。
第三条
由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实施及监督管理的能力验证工作,适用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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