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在北京奥运会特许商品上使用国旗图案的函(2007年)
第29届奥运会组委会:
你委《关于在北京奥运会特许商品上使用我国国旗图案的请示》(奥组委〔2007〕126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函复如下:
同意在北京奥运会特许商品上使用我国国旗图案。望正确使用,切实维护国旗尊严。
国务院办公厅
二〇〇七年五月二十三日
- 关于修改《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监管职责规定》的决定(2022年)
- 国务院关于组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2003年)
-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2012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惩治力度的意见(2020年)
- 银保监会证监会关于商业银行发行优先股补充一级资本的指导意见(修订)(2019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拐卖妇女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200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2010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马鞍山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2017年)
- 中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计划管理暂行办法(2018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202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