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等十八件知识产权类司法解释的决定(2020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对注册商标权进行财产保全的解释(2020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2020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标法修改决定施行后商标案件管辖和法律适用问题的解释(2020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2020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2020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20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案件有关管辖和法律适用范围问题的解释(2020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因垄断行为引发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植物新品种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注册商标、企业名称与在先权利冲突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17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16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2014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标法修改决定施行后商标案件管辖和法律适用问题的解释(2014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12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因垄断行为引发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12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9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注册商标、企业名称与在先权利冲突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08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7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2007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4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2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2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案件有关管辖和法律适用范围问题的解释(2002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1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2001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植物新品种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2001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对注册商标权进行财产保全的解释(2001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对注册商标权进行财产保全的解释(2020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2020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标法修改决定施行后商标案件管辖和法律适用问题的解释(2020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2020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2020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20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案件有关管辖和法律适用范围问题的解释(2020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因垄断行为引发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植物新品种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注册商标、企业名称与在先权利冲突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
根据审判实践需要,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3次会议决定,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等十八件司法解释作如下修改:
一、 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1.
将引言修改为:
“为正确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2.
将第二条修改为:
“权利人在专利侵权诉讼中主张的权利要求被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宣告无效的,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驳回权利人基于该无效权利要求的起诉。
有证据证明宣告上述权利要求无效的决定被生效的行政判决撤销的,权利人可以另行起诉。
专利权人另行起诉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本条第二款所称行政判决书送达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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