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的意见(2022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局,解放军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局: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优化协作配合机制,强化协同保护力度,整合知识产权行政和司法资源,深化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与检察机关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的合作,共同推动构建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工作格局,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 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促进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标准和司法裁判标准统一,完善行政执法和司法衔接机制,构建大保护工作格局。
二、 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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