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2022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行为,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管理,维护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宗教事务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宗教活动场所,是指按照《宗教事务条例》等规定登记的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和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
第三条
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应当坚持依法依规、真实完整、安全有效的原则。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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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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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安部关于根据实验室检测结论认定吸食甲基苯丙胺违法行为有关意见的批复(2015年)
- 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服役條例(1955年)
- 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工作规则(2016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优惠原产地管理规定(2009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2018年)
- 司法部关于废止有关劳动教养工作规范性文件的通知(2009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死刑复核案件听取辩护律师意见的办法(2015年)
-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04年本)(200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