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2022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行为,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管理,维护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宗教事务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宗教活动场所,是指按照《宗教事务条例》等规定登记的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和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
第三条
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应当坚持依法依规、真实完整、安全有效的原则。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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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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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行政处分暂行办法(200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2021年)
-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执行〈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项下〈关于货物贸易的原产地规则〉的规定》的决定(2005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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