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2016年)
老年人是国家和社会的宝贵财富。老年教育是我国教育事业和老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老年教育,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实现教育现代化、建设学习型社会的重要举措,是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学习需求、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促进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促进老年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制定本规划。
一、 规划背景
当前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2015年底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经达到2.22亿,占总人口的16.1%,预计2020年老年人口将达到2.43亿,未来20年我国人口老龄化形势将更加严峻,“未富先老”的特征日益凸显,对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产生全面而深远影响,特别是老年人的精神文化和学习需求增长较快,发展老年教育的形势和任务更加紧迫。
世界上较早进入老龄化社会的国家和地区普遍出台终身教育、老年教育领域法律法规,并将老年教育政策作为重要的社会政策。许多国家通过兴办第三年龄大学、推动社区老年人互助学习、倡导老年人利用网络自主学习等多种形式发展老年教育。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老龄工作,积极推动老年教育事业发展。目前有700多万老年人在老年大学等机构学习,有上千万老年人通过社区教育、远程教育等各种形式参与学习,初步形成了多部门推动、多形式办学的老年教育发展格局。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国老年教育还存在资源供给不足,城乡、区域间发展不平衡,保障机制不够健全,部门协调亟待加强,社会力量参与的深度和广度需进一步拓展等问题。解决这些问题,推动老年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大力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的迫切任务。
二、 总体要求
(一)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老龄工作方针,以扩大老年教育供给为重点,以创新老年教育体制机制为关键,以提高老年人的生命和生活质量为目的,整合社会资源、激发社会活力,提升老年教育现代化水平,让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进一步实现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努力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老年教育发展新格局。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资金管理办法(2014年)
- 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意见(2016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2009年)
- 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2024年)
-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2009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部分粮食品种退出保护价收购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2000年)
- “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办法(试行)(2007年)
- 在纪念毛泽东同志诞辰13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习近平(2023年)
- 环境保护部商务部科技部关于同意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园区建设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的通知(2010年)
- 铁路局关于原铁道部规范性文件第八批清理结果的通知(201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