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照明管理规定(2010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照明管理,促进能源节约,改善城市照明环境,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城市照明的规划、建设、维护和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城市照明工作应当遵循以人为本、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美化环境的原则,严格控制公用设施和大型建筑物装饰性景观照明能耗。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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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规定》的决定(2001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贯彻工会法支持工会工作的通知(2004年)
-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山西太原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复函(2001年)
- 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办法(2021年)
- 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17年)
- 应急部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意见(2021年)
- 国务院关于严格管制犀牛和虎及其制品经营利用活动的通知(2018年)
- 卫生部关于修订《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部分科目的通知(2007年)
- 教育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2021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指导意见(201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