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照明管理规定(2010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照明管理,促进能源节约,改善城市照明环境,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城市照明的规划、建设、维护和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城市照明工作应当遵循以人为本、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美化环境的原则,严格控制公用设施和大型建筑物装饰性景观照明能耗。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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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规定》的决定(2001年)
- 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2003年)
-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2009年)
- 国务院关于《吉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2023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2012年)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022年)
- 住房城乡建设部民政部中国残联全国老龄办关于加强村镇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指导意见(2015年)
- 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2021年)
- 关于下发《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的通知(1994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2015年)
- 铁路局关于原铁道部规范性文件第十一批清理结果的通知(201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