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业务经营标准(2009年)
为规范人身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市场秩序,保护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业务健康发展,制定本标准。
一、 单证管理
(一)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下简称“意外险”)保单(包括保险凭证,下同)应由保险公司总公司统一设计、统一编码管理。意外险纸质保单应由保险公司总公司或经授权的省级分公司印制。保险公司不得授权保险中介机构或个人印制具有保单性质的保险信息单、保障告知卡等单证。
(二)
保险公司应建立单证管理系统,及时准确记录意外险纸质保单印制、发放、领取、使用、核销、留存等环节的详细信息。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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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2019年)
- 新闻出版行业标准化管理办法(2001年)
- 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2006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服务管理规定(2013年)
- 关于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2004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决定(2002年)
- 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2002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2009年第68号(2009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98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