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管理的基本规范(试行)(200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00年)
-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2000年)
-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200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
- 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200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9年)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1999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1999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1999年)
- 关于制止低价倾销行为的规定(1999年)
-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1999年)
- 失业保险条例(1999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1997年)
- 中国共产党章程(199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1995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199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
- 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管理的基本规范(试行)(2000年)
- 关于深化转制科研机构产权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2002年)
- 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内部人事、劳动、分配制度改革的意见(2001年)
- 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管理的基本规范(试行)(2000年)
根据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要求,为推动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管理,制定本基本规范。
一、 政企分开与法人治理结构
(一)
政企分开。政府通过出资人代表对国家出资兴办和拥有股份的企业行使所有者职能,不干预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并努力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
明确政府与企业的责任。企业依法自主经营、照章纳税、自负盈亏,以其全部法人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政府以投入企业的资本额为限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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