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河北省海洋功能区划的批复(2006年)

河北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报送河北省海洋功能区划(送审稿)的请示》(冀政〔2005〕4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原则同意《河北省海洋功能区划》(以下简称《区划》)。
二、 河北省是环渤海地区的重要省份,区位优势明显,海洋资源开发程度较高。要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始终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方针,严格执行海洋功能区划制度,优化海洋产业结构,促进海域资源的节约利用和优化配置,有效保护海岛和海洋生态环境,保障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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