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2021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22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
元旦:2022年1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
二、
春节:1月31日至2月6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29日(星期六)、1月30日(星期日)上班。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银监会证监会关于商业银行发行优先股补充一级资本的指导意见(2014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运输服务质量投诉管理规定》的决定(2016年)
- 国家林业局委托实施林业行政许可事项管理办法(2017年)
- 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2019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2011年)
- 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2020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山西省撤销运城地区设立地级运城市的批复(200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任免人员(2024年4月30日2)
- 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2012年)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