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2021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22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
元旦:2022年1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
二、
春节:1月31日至2月6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29日(星期六)、1月30日(星期日)上班。
三、
清明节:4月3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2日(星期六)上班。
四、
劳动节:4月30日至5月4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4日(星期日)、5月7日(星期六)上班。
五、
端午节:6月3日至5日放假,共3天。
六、
中秋节:9月10日至12日放假,共3天。
七、
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月8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日)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疫情防控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国务院办公厅
2021年10月25日
- 节能发电调度信息发布办法(试行)(2008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2011年)
-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17年)
- 《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经济技术合作协议(2017年)
- 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应试规则(2010年)
- 退役军人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国资委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乡村振兴局共青团中央全国工商联关于支持退役军人创业创新的指导意见(2022年)
- 关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限期与所办市场彻底脱钩有关问题的意见(2001年)
- 关于抢险抗灾工作及灾后重建安排的报告(2008年)
- 养老产业统计分类(2020)(20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