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2017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2018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国务院决定,对为我国科学技术进步、经济社会发展、国防现代化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科学技术人员和组织给予奖励。
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的规定,经国家科学技术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审定和科技部审核,国务院批准并报请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授予王泽山院士、侯云德院士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务院批准,授予“水稻高产优质性状形成的分子机理及品种设计”等2项成果国家自然科学奖一等奖,授予“华北克拉通破坏”等33项成果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授予“燃煤机组超低排放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等4项成果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授予“水稻精量穴直播技术与机具”等62项成果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授予“特高压±800kV直流输电工程”等3项成果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授予“涪陵大型海相页岩气田高效勘探开发”等21项成果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授予“多抗广适高产稳产小麦新品种山农20及其选育技术”等146项成果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授予厄尔·沃德·普拉默教授等7名外国专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全国科学技术工作者要向王泽山院士、侯云德院士及全体获奖者学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继续发扬求真务实、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和服务国家、造福人民的优良传统,主动担当起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历史重任,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国务院
2018年1月1日
- 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2018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个人信息相关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1年)
- 关于修改《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的决定(2011年)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2016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003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湖北省设立荆门市掇刀区的批复(2001年)
- 中国证监会关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转板的指导意见(2023年)
- 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外贸保稳提质的意见(2022年)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商务部关于废止《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等规章的决定(20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