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河南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复函(2000年)

河南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申办国家级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请示》(豫政文〔1999〕167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意,现函复如下:
一、 同意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实行现行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政策。
二、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位于老南岗附近,南起郑尉公路(老陇海铁路路基),北至陇海铁路,东起李南岗、潮河,西至107国道,规划范围总用地12.49平方公里。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