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威海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2017年)
山东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报请审批威海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请示收悉。经国务院批准,现通知如下:
一、
国务院原则同意《威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威海是山东半岛的区域中心城市,重要的海洋产业基地和滨海旅游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识、尊重和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统筹做好威海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逐步把威海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和谐宜居、生态良好、富有活力、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
二、
重视城乡区域统筹发展。在《总体规划》确定的777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加强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地区的规划建设管理,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应当统筹考虑为周边农村提供服务。根据市域内不同地区的条件,重点发展县城和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重点镇,促进城乡一体化和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加强与青岛、烟台等城市的分工协调,发挥威海对胶东地区的辐射带动作用。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1982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任免人员(2015年2月20日)
- 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2017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
- 关于各地区“十一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的审核意见(2005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内加尔共和国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决定(2023年)
-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2022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电子电器行业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2022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1990年)
-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0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