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在天津、上海、海南、重庆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的批复(2022年)
天津市、上海市、海南省、重庆市人民政府,商务部、司法部:
你们关于在天津市、上海市、海南省、重庆市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按照《国务院关于同意在天津、上海、海南、重庆开展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的批复》(国函〔2021〕37号),同意自即日起至2024年4月8日,在相关省市暂时调整实施《旅行社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目录附后)。
二、
国务院有关部门、相关省市人民政府要根据上述调整,及时对本部门、本省市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作相应调整,建立与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相适应的管理制度。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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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运输部关于取消水运工程初步设计委托咨询收费标准的通知(2015年)
- 三次产业划分规定(2003年)
- 关于依法惩治涉枪支、弹药、爆炸物、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犯罪的意见(2021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搞好“五个结合”进一步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通知(2005年)
- 赓续传统友谊,开创中越命运共同体建设新征程——会见中越两国青年和友好人士代表时的讲话……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2023年)
-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非涉密测绘地理信息成果提供使用管理办法(2017年)
- 航道养护管理规定(2020年)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2014年)
-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20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