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丹东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2002年)

辽宁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报请审批丹东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请示》(辽政〔2001〕12号)收悉。经国务院批准,现通知如下:
一、 原则同意修订后的《丹东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年至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二、 丹东市是辽宁省重要的边境口岸、港口城市和辽东地区的中心城市。丹东市的城市建设和发展要坚持经济、社会、人口、资源和环境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搞好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完善城市功能和布局,逐步把丹东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文明、环境优美的现代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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