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深化高等学校科技评价改革的意见(2013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深化高校科技评价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 明确改革导向

1. 高等学校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科技评价不仅是高校科技管理的主要手段,而且是高等教育宏观管理和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对高等学校办学行为具有突出的导向作用。深化高校科技评价改革,对于大力提升高校创新能力、推动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实现创新驱动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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