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的批复(2018年)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务院批准《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由你委公布,公布时注明“经国务院批准”。《规定》的施行日期由你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规定》施行之日,2000年4月4日国务院批准、2000年5月1日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布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同时废止。
国务院
2018年3月8日
-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2000年)
- 商务部行政处罚实施办法(试行)(2005年)
- 商标代理管理办法(2009年)
- 国务院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2022年)
- 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201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8号(2008年)
- 教育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继续做好农村教育费附加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2001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2018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2019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在澳门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设立国家安全事务顾问和国家安全技术顾问的批复(2021年)
- 关于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若干意见(1999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198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