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的批复(2018年)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务院批准《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由你委公布,公布时注明“经国务院批准”。《规定》的施行日期由你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规定》施行之日,2000年4月4日国务院批准、2000年5月1日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布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同时废止。
国务院
2018年3月8日
-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200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11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的通知(2008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与证券交易所监管职能相关的诉讼案件管辖与受理问题的规定(2020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财政部发行主权外债的批复(2001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2009年)
- 设置卫星网络空间电台管理规定(1999年)
- 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执行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
- 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200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监管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办法(2015年)
- 航空安全员合格审定规则(201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