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7年)

为继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根据国务院要求,商务部对取消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涉及的规章进行了清理。现决定:

一、 对3部规章予以废止

(一) 废止《关于审批和管理外国企业在华常驻代表机构的实施细则》(外经贸部令1995年第3号)。
(二) 废止《钨品、锑品出口供货企业资格认证暂行办法》(国家经贸委、外经贸部令2001年第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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