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2023年)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关于做好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各地区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统筹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关心关爱困难群众,做好救助帮扶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把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成效转化为保障改善民生的生动实践,深入艰苦地区、基层一线特别是近期雨雪、地震等受灾地区,努力解决好城乡困难群众生产生活问题,将党和政府的关心温暖送到困难群众心坎上。全面落实各项社会救助政策,及时、足额发放各类救助金,有条件的地方可提前发放“两节”期间救助金。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及时解决城乡群众遭遇的突发性、紧迫性基本生活困难。加强对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残疾人、特殊困难老年人、各类困境儿童等群体的关爱帮扶,做好受灾地区救灾救助和北方地区取暖救助,守好基本民生底线。扎实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依法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保障好农民工合法权益。关心关爱工作在条件艰苦地区和急难险重任务一线的同志,做好因公去世基层干部家属的照顾救助和帮扶工作,深入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和军队离退休干部、红军老战士、老复员军人、伤残军人、烈军属等。
二、
保障节日市场供应,满足群众消费需求。全力做好煤电油气保供稳价工作,特别是在极端灾害天气期间加强设施巡查,及时应对突发情况,确保供电、供暖、供气稳定,保障群众温暖过冬。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加强粮油肉蛋奶果蔬菌等重要民生商品的产销保供,发挥好物流保通保畅工作机制作用,做好运输保障、畅通物流配送,确保数量充足、品种丰富、质量放心、价格稳定。加强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食品和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丰富旅游市场供给,激发假期消费活力,优化旅游消费环境,加大对餐饮住宿、景区门票、停车场收费等民生重点领域价格监管力度,及时查处哄抬价格、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规范促销活动,督促网络交易平台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网络交易和服务监管,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
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积极营造节日氛围。以强信心为重点加强宣传引导,巩固壮大奋进新时代的主流思想舆论,弘扬主旋律,激发全社会团结奋进的强大力量。组织好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和“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活动,把农技知识、文化服务、科普宣传、健康检查、法律咨询等送到基层,组织广大文艺工作者深入农村、社区等开展形式多样、内涵丰富的文化文艺活动。安排优秀电影、电视剧、电视类节目播映,持续推进“村晚”示范展示活动,提高群众性文艺节目质量,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与传统节日深度融合,营造欢乐吉祥、温暖和顺的节日氛围。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创作引导,坚决抵制低俗庸俗媚俗现象,净化节日文化市场。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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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力市场监管办法(试行)(200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与新加坡共和国最高法院关于法律查明问题的合作谅解备忘录(2022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1990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布河北柳江盆地地质遗迹等17处新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通知(2005年)
- 外交部发表声明强烈抗议梵蒂冈“封圣”(2000年)
- 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2011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岷县漳县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2013年)
- 国务院关于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总体方案的批复(2015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2016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宁波、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批复(201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