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六个规章的决定(2003年)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法规规章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12号)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行政法规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法〔2007〕20号)的要求,商务部对本部职责范围内的规章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商务部2008年第1次部务会议审议,并商国务院相关部门同意,决定废止《关于对外贸易代理制的暂行规定》等4个部门规章(见附件1),宣布《关于设立中外合资对外贸易公司暂行办法》等2个部门规章失效(见附件2)。
附件:1.
商务部决定废止的规章目录
2.
商务部决定宣布失效的规章目录
附件1
商务部决定废止的规章目录
序号
规章名称
发布机关
文 号
发布时间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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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2004年)
- 关于设立中外合资对外贸易公司暂行办法(2003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决定(2018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有土地开荒后用于农耕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2012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
- 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2014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阿克苏阿拉尔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批复(2023年)
- 废塑料加工利用污染防治管理规定(2012年)
- 在联合国大会纪念北京世界妇女大会25周年高级别会议上的讲话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202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83年)
- 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二号(2001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东北地区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批复东北地区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200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