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的决定(2015年)
为贯彻实施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适应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现决定废止《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09年7月3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43号)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2009年7月3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44号)。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 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2009年)
-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09年)
- 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2023年)
-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的指导意见(2009年)
- 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的意见(2008年)
-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设立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决定(2003年)
- 哈中吉俄塔乌六国元首会议新闻公报(200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2015年)
- 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标(议标)管理办法(2011年)
- 博物馆管理办法(2005年)
- 人民检察院国家赔偿工作规定(2010年)
- 关于境外投资开办企业核准事项的规定(200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