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的决定(2015年)
为贯彻实施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适应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现决定废止《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09年7月3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43号)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2009年7月3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44号)。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 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2009年)
-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09年)
- 医院财务制度(2010年)
-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的决定(2007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的意见(2018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1993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具有专门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参加环境资源案件审理的若干规定(2023年)
-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12年)
-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2017年)
- 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量化指标任务分工(2016年)
- 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发展电子书产业的意见(2010年)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能否作为认定毒品依据的批复(201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