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0年)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2014年)
- 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06年)
- 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2006年)
-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2006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05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5年)
- 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2005年)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4号——科创板创新试点红筹企业财务报告信息特别规定(2019年)
- 关于废止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第十三批)(2014年)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4号——财务报表附注中分步实现企业合并相关信息的披露(2013年)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5号——财务报表附注中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相关信息的披露(2013年)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0号——创业板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2年修订)(2012年)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2014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开发行证券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有关规定需要披露年度财务报告或需要参照年度财务报告披露有关财务信息时,应遵循本规则。
第三条
本规则是对财务报告披露的最低要求。不论本规则是否有明确要求,凡对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财务信息,公司均应予以充分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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