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决定(2004年)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决定(2004年)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决定(2004年)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批准于2003年11月3日在第32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会上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同时声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另行通知前,《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暂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国务院关于发布第五批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名单的通知(2004年) 一次性疫苗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管理规定(2013年) 水利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长江经济带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管的通知(2019年) 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2013年) 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2009年) 企业会计准则——借款费用(2001年)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决定(2010年)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2003年) 国家发展改革委宣布失效的文件目录(201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