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决定(2004年)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批准于2003年11月3日在第32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会上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同时声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另行通知前,《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暂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 国务院关于修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决定(2012年3月)
- 关于改进地区GDP核算工作的意见(2004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跨境诉讼当事人提供网上立案服务的若干规定(2021年)
- 关于依法保护国有农场土地合法权益的意见(2001年)
- 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办法(2014年)
- 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2022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关于移管被判刑人的条约》的决定(2003年)
- 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2002年)
-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2013年)
- 铁路机车车辆设计生产维修进口许可管理办法(200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