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2018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保险公司股权监管,规范保险公司股东行为,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保险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保险公司股权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资质优良,关系清晰;
(二)结构合理,行为规范;
(三)公开透明,流转有序。
第三条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依法对保险公司股权实施穿透式监管和分类监管。
股权监管贯穿于以下环节:
(一)投资设立保险公司;
(二)变更保险公司注册资本;
(三)变更保险公司股权;
(四)保险公司上市;
(五)保险公司合并、分立;
(六)保险公司治理;
(七)保险公司风险处置或者破产清算。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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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的决定(2014年)
- 保险公司收购合并管理办法(201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境内公路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企业及其车辆、驾驶员的管理办法(2015年)
-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条令(2014年)
- 水利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4年)
- 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2022年)
- 关于履行中斯两国政府动植物检疫协定的通知(2001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巡回法庭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16年)
- 关于做好春节前后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2024年)
- 政府工作报告(2000年)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
- 民用运力国防动员条例(20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