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旅游局商务部关于废止《香港和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广东省设立旅行社申请审批办法》的决定(2018年)
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确保各项改革措施有效落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7〕40号)、《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做好法规清理工作的函》(国法函〔2017〕84号)的要求,国家旅游局、商务部决定废止2008年12月25日国家旅游局、商务部令第29号公布,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的《香港和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广东省设立旅行社申请审批办法》。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 香港和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广东省设立旅行社申请审批办法(2008年)
-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06年)
- 教育部中央网信办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知识产权局关于促进在线教育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2019年)
- 乡镇煤矿管理条例(1994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在河口口岸和磨憨口岸开展口岸签证工作的批复(2004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安徽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复函(2000年)
- 民用航空行政处罚实施办法(2021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的决定(200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2016年)
- 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201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