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2010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持保险公司经营稳定,保护投资人和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加强保险公司股权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保险公司,是指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批准设立,并依法登记注册的外资股东出资或者持股比例占公司注册资本不足25%的保险公司。
第三条
中国保监会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保险公司股权实施监督管理。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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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2010年)
- 国务院关于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的指导意见(2015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2020年)
- 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2012年)
- 农业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指导意见(2017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委托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2011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防备和应急处置管理规定》的决定(2018年)
- 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02年)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指导意见(2017年)
- 受益所有人信息管理办法(202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