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应急产业示范基地管理办法(试行)(202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应急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重点任务要求,为引导企业集聚发展安全应急产业,优化安全应急产品生产能力区域布局,支撑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指导各地科学有序开展国家安全应急产业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建设,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安全应急产业是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各类突发事件提供安全防范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处置与救援等专用产品和服务的产业。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示范基地是以安全应急产业作为优势产业,特色鲜明且对安全应急技术、产品、服务创新及产业链优化升级具有示范带动作用,依法依规设立的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聚集区)以及国家规划重点布局的产业发展区域。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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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2014年)
- 工商总局关于公布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2016年)
- 国务院关于桂林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2003年)
-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201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条例(2005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2006年)
- 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统计局银保监会证监会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型制造发展的指导意见(2020年)
- 中国人民银行行政许可实施办法(2020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二)(试行)(201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植物品种保护名录(第十批)(201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