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废止一批政策性文件的决定(2016年)
交通运输部关于废止一批政策性文件的决定
交办发〔2016〕95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交通运输厅(局、委),中国远洋海运、招商局、中国交通建设集团,部管各社团,部属各单位,部内各司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文件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函〔2016〕12号)要求,我部对1978年以来以部、部办公厅和有关司局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结果经2016年5月25日第10次部务会审议通过,决定对539件不利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以及与现行法律法规不一致的政策性文件予以废止。凡废止的文件,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交通运输部
2016年6月1日
决定废止的文件目录
序号
文号
文件标题
部文件
1
交船监字303号
交通部关于增加公证性检验项目规定的通知
2
(78)交计字777号
交通部关于部属企业固定资产更新改造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2019年)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2016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取消水运工程初步设计委托咨询收费标准的通知(2015年)
- 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2015年)
- 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02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巡回法庭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16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2011年)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化政务公开的意见(2013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具有专门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参加环境资源案件审理的若干规定(2023年)
- 国务院关于税收等优惠政策相关事项的通知(2015年)
- 教育强国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公共实训基地方向)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2024年)
- 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190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20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