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2018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2018年)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7年)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2016年)
- 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年)
- 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201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2009年)
- 护士条例(2008年)
- 处方管理办法(2007年)
-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2002年)
- 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2018年)
- 医疗联合体管理办法(试行)(2020年)
- 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关于加快药学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2018年)
- 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2018年)
- 远程医疗服务管理规范(试行)(2018年)
- 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2018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推动互联网医院持续健康发展,规范互联网医院管理,提高医疗服务效率,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互联网医院包括作为实体医疗机构第二名称的互联网医院,以及依托实体医疗机构独立设置的互联网医院(互联网医院基本标准见附录)。
第三条
国家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对互联网医院实行准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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