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监管办法(2017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必须通过设立海关的地点进境或者出境。
第三条
进出境旅客必须将所带的全部行李物品交海关查验。在交验前,应填写“旅客行李申报单”或海关规定的其他申报单证向海关申报;或按海关规定的申报方式如实向海关申报。
旅客经由实施“红绿通道”验放制度的海关进出境,应按照海关公布的选择“红绿通道”的规定,选择通道,办理行李物品进境或出境手续。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19号(2016年)
-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实施办法(2010年)
- 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2015年)
- 国务院关于改革铁路投融资体制加快推进铁路建设的意见(2013年)
- 小城镇环境规划编制导则(试行)(2002年)
- 最高检明确规范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执法司法标准(2018年)
- 国务院关于上海市进一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批复(2018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2022年)
- 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2012年)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信访工作办法》的决定(20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