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外资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15年)
- 中国银监会外资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18年)
- 中国银监会关于修改《中国银监会外资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的决定(2018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2014年11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年)
-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201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2006年)
-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2006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200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3年)
- 中国银监会外资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14年)
- 中国银监会关于修改《中国银监会外资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的决定(2018年)
- 国务院关于第三批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2017年)
- 国务院关于第二批清理规范192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2016年)
- 中国银监会外资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18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实施外资银行行政许可行为,明确行政许可事项、条件、程序和期限,保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有关决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外资银行包括: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和外国银行代表处。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统称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外国银行代表处是指受银监会监管的银行类代表处。
第三条
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照本办法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对外资银行实施行政许可。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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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关于支持沿边重点地区开发开放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2015年)
- 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2002年)
- 商务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9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家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1999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关于地区反恐怖机构的协定》的决定(2002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衡阳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2006年)
- 海洋局关于公布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2017年)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5年)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2005年)
- 无线电发射设备监督检查办法(202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