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赠款项目管理办法(2012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以下简称“基金”)以赠款形式资助项目(以下简称“赠款项目”)的管理,提高基金赠款资金(以下简称“赠款”)使用效益,按照《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赠款项目管理应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第三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赠款项目管理,具体工作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应对气候变化司承担。赠款项目评审、验收及其他相关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基金管理中心基础管理费年度预算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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