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1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公布、备案、实施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应急预案的管理实行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综合协调、动态管理的原则。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2019年)
-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200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及200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2001年)
-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库学科专业组名录(试行)(2002年)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2020年)
- 高法院高检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2014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2016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障措施条例(2004年)
- 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2006年)
-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1988年)
- 航道养护管理规定(20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