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6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行为,保护上市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上市公司质量不断提高,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之外购买、出售资产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达到规定的比例,导致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资产、收入发生重大变化的资产交易行为(以下简称重大资产重组)。
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应当符合本办法的规定。
上市公司按照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证券文件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购买资产、对外投资的行为,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重大资产重组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畜禽新品种配套系审定和畜禽遗传资源鉴定办法(2006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河北省县际间海域行政区域界线的通知(2012年)
- 推进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规模部署行动计划(2017年)
- 农业部现行规章清理结果(2007年)
- 民政部关于修改《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的决定(2013年)
- 顺应时代潮流实现共同发展——在金砖国家工商论坛上的讲话习近平(2018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2013年)
- 弘扬“上海精神”深化团结协作构建更加紧密的命运共同体——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的讲话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202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任免人员(2016年12月20日)
- 保监会关于深化保险中介市场改革的意见(20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