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2014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法规名称】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设立方式】设立;在【公司登记机关所在地名】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营业执照号码】。
注释: 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司设立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说明批准机关和批准文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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